用电买卖合同

时间:2026-02-24 23:58:16
用电买卖合同

用电买卖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电买卖合同1

供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电气设计说明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其他100千伏安以上用电,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____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五条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

第六条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 ……此处隐藏8612个字……p>

8、技术文件: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电梯技术规范、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维修、更换。经卖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若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卖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

用电买卖合同8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出售给乙方下列物品,并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2.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与XXX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相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任何款项时应在X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付款方式为_____(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

(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家具总额。

(2)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_______元于提货或送货时一次性付清。

(3)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即合同家具总额的20%,于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_______元于提货或送货时一次性付清。 4.违约责任:

(1)采用预付款方式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按合同家具总金额的0.01%支付违约金。

(2)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如果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3)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

5.乙方自提货物,提货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现场验收,缴清全款后提货和填写签收单,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6.甲方送货的,由甲方负责将家具于___年___月___日送至乙方指点地址_________,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即时对家具进行验收,并缴清货款和填写签收单。

7.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结构、颜色及款式等外观和质量,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并且在签订单上填写验货结果。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8. 质量“三包”规定: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乙方签收之日起算。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9.非质量问题的换货:乙方对已购家具不满意,在签收之日起7日内在包装和家具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但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争议之外的其他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于(填写甲方的地址)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可另行协商,经协商一致,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完成;补充协议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13.本合同的附件一:签收单(如果有附件的列举附件名称)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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